▲2023年2月8日,2023齊魯(濟南)春季房展會開幕。當天,購房者在展示交易會現場了解房屋信息。圖/新華社

“有條件的可以進行現房銷售,繼續實行預售的,必須把資金監管責任落實到位,防止資金抽逃,不能出現新的交樓風險?!?月17日召開的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據中新網2月12日報道,此后的近一個月內,已有山東、安徽、河南、四川四省明確了現房銷售試點。

現行的商品房預售制,起始于20世紀90年代,可以說是支撐中國房地產市場在過去二三十年里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的制度性因素。但近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和消費觀念的雙重變化,推動預售制向“一手交錢、一手交房”的現售制轉變,引發越來越多的關注和討論。今年以來,從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的要求,到多地開啟的現房銷售試點,或標志著相關改革的推進已進入新階段。

商品房預售制的一個突出優勢就表現在效率上。它使得房企能夠快速回籠資金,大大增加了房地產市場乃至城鎮化的發展速度。但在當前房地產市場和城鎮化都進入新階段的大背景下,以“高周轉、高杠桿、高負債”為依托的預售制度,也呈現出越來越明顯的“副作用”。去年以來,一些地方發生的樓盤爛尾、項目停工現象,可以說給出了直接的警示。于是,在保交樓、防范房企金融風險及停貸等次生風險蔓延的現實之下,推進現房銷售也就獲得了更多的呼聲和共識。

相比預售,“所見即所得”的現售,能有效降低房屋爛尾和質量爭議等風險,既能夠滿足購房者對于安全、質量的更高期待,穩定社會的購房預期,也有利于引導房企更加注重產品質量,加快從過去的“高杠桿”模式向穩健經營轉型。應該說,綜合當前及未來中國房地產市場環境的變化,以及城鎮化進入新階段和維護金融安全的考量,推進現售制是大勢所趨。

實際上,在此之前,現售制已經在緩步推進。如海南早就明確,在2020年3月8日(含)后,通過出讓取得的土地建設的商品住宅,實行現房銷售制度。而自2021年以來,北京、杭州等多座城市也在土地拍賣環節不同程度進行過現房銷售試點。有測算數據顯示,在全國新建商品住宅銷售面積中,現房銷售面積的占比已由2021年6月的不到10%,提升到2022年12月的13.9%。

由此可見,現房銷售在現實中已經積累了一定的實施經驗,再加之今年更多的地方加入到試點當中來,其在更大范圍內推行,有望進一步加速。

當然,也要指出的是,推進現房銷售,不僅僅意味著房企改變房屋銷售模式,而是涉及一整套的房地產市場改革。要知道,房地產市場與土地、金融等多個領域深度關聯,要改變一套執行了數十年的銷售模式,也必然會“牽一發而動全身”。

因此,相關配套改革也勢必要適時跟進。特別是在當前,房地產市場的資金回籠速度有所放緩,去化周期延長,對于資金要求更高的現房銷售模式,房企的現實壓力不容忽視。所以我們看到,不少地方的相關部署中都強調了“平穩”二字,同時,也有相關金融方面的政策支持。

在很大程度上說,推動銷售模式的轉變,實際也是中國房地產市場深度調整的一部分,有著內在的必然性。對此,房地產行業各個環節的市場主體應該及早做好準備,相關配套改革也有必要同步推進,為現售制的大面積實施創造更好的條件,保障改革的平順推進。它關乎房地產市場的回暖和健康有序發展,也關系到億萬消費者的權益,值得努力。

編輯/遲道華
校對/劉越